参加评选的案例需为2019年6月30日前投入运营,运用信息通信技术为我市政府、企业、市民提供公众服务成效明显的信息工程项目案例,包括信息化发展新阶段、新形态(如“互联网+”、大数据、“人工智能+”、数字城市、“5G+”、智慧城市等)的案例,基于云计算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(如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)的案例,信息化各种要素(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、开发利用信息资源、实施网络安全保障、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、培育信息化人才、提升社会信息化素养,创新信息化机制与政策措施)的案例。有知识产权等争议的信息工作项目、仅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内部信息工程项目,不在本次评选范围。
参加评选需按流程申报,申报主体需为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使用单位,承建单位不单独申报、可推动和协助建设使用单位申报;购买服务的案例,申报主体需为服务购买方,服务提供方不单独申报。申报主体需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,或者在青岛纳税的非独立法人单位。同一申报主体,每个领域限申报2个案例;集团和其分公司按一个申报主体计算,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可分别计算申报主体。
包括城市规划、城乡建设、城市管理、公安、电力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交通运输等领域。
包括税务、海关、物价、外事、水务、市场监管、应急管理、政务服务管理、社会治理等领域。
包括党建、统计、付费、气象、地震、公积金、广播电视、社会组织等领域。
包括教育、民政、社区、物业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社会保障、居民服务等领域。
包括融合型云服务、行业云服务、街区云服务、园区云服务等领域。
包括农业、林业、制造业、金融、物流、商务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海洋发展等领域。
包括信息网络、网络安全、信息资源、互联网数据中心等领域。
包括5G基础设置、5G商用、5G+工业互联网等领域。
本方案发布第二日起,申报主体可登陆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官网“http://wisdom.qingdaonews.com”、微信公众号“信息青岛”,进行注册登记,在线填写《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,下载填写完整的《申报表》和《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说明》签字盖章、拍照、上传等后,提交审核。
同时,在青岛新闻网开通“2019青岛智慧城市典型案例评选活动”栏目,申报主体和市民可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案例申报,以及参与网上投票、传播、参观等后续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