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“品牌之都、工匠之城”青岛制造品牌传播项目的组成部分,“青岛制造业微电影” 大赛,通过网民投票及专家评选,推选能够反映青岛“开放、现代、活力、时尚”的国际大都市形象、体现青岛制造业企业品牌及产品质素的微电影作品。
一等奖:1名,奖金1万元。
二等奖:2名,奖金5000元。
三等奖:4名,奖金2500元
1、11月15日-12月10日,为作品征集阶段。12月11日-12月25日,为作品评选阶段。
2、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赛。
3、此次大赛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“网络人气作品”予以评选。
4、参与投票的用户须关注“品牌之都、工匠之城”青岛制造品牌传播项目官方微信;投票网友每人每天限投5票,投票给同一作品或不同作品均可。
5、作品最终排名暨按照专家评审占比60%和网络投票占比40%的比例,对“网络人气作品”予以评选。
关于禁止刷票的严正声明
1、如有虚假投票,虚假数据将清零。
2、如发现参评作品虚假、失实,有抄袭、篡改、伪造等情况,即撤销该作品参评及获奖资格。涉及侵权的,由参赛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3、参赛者不得提供以下内容的参赛作品,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:
①含有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;
②含有色情、暴力、血腥等不良内容;
③涉嫌临摹、剽窃、侵犯他人著作权;
④违反本比赛其他规定。
服务监督电话:(0532)68873938
1、传播正能量,弘扬真善美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、客观真实,能够积极反映青岛制造业发展成就,凸显“品牌之都 工匠之城”主题,如展示青岛制造业的工匠精神传播、企业文化建设、大国重器追踪、名品诞生轨迹、产业发展等。
3、作品创作拍摄时间需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9日之间。形式包括不限于公益广告、微电影、vlog,纪录片、音乐MV、动画片等视频短片,片长1分钟到5分钟,建议mp4格式,50M以下。需提供剧本或20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(电子版)。
4、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原创,参赛个人或团体对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知识版权。
1、请将作品文件、200字左右文字说明、参赛者个人信息(姓名、电话),发送至邮箱qingdaomade@163.com,邮件标题格式:微电影活动大赛:作品题目。
2、征集时间:11月15-12月10日。
3、联系人:冰莹,联系电话:0532-68873938(早9:00-晚6:00)。
1.在微信上方搜索:青岛制造,进入到“青岛制造”官方微信公众号内。
2、点击作品进入到详情页面,查看该作品的投票编码。如下图↓
2、在“青岛制造”微信公众号底部输入作品投票编码并发送,即可投票成功。如下图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