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加评选的案例需为2020年5月31日前投入运营,运用信息通信技术为我市政府、企业、市民提供公众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。包括建设信息基础设施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、开发利用信息资源、实施网络安全保障、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、培育信息化人才、提升社会信息化素养,创新信息化机制与政策措施的案例,特别是信息化发展新阶段的智慧城市、大数据、数字城市、“互联网+”“人工智能+”案例。案例评选将分类别、分领域进行,具体见附件1。
参加评选需按流程申报。申报主体需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,或者在青岛纳税的非独立法人单位;一般为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使用单位或者服务购买方(甲方),承建单位或者服务提供方(乙方)不单独申报但可协调甲方申报。同一申报主体,每个领域限申报2个案例;集团和其分公司按一个申报主体计算。
包括工业互联网网络、平台、安全,工业互联网新模式、新业态,以及数字化车间、自动生产线、智能工厂等领域。
包括教育、民政、社区、物业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社会保障、市民服务等领域。
包括融合型云服务、行业云服务、街区云服务、园区云服务等领域。
包括城市规划、城乡建设、城市管理、公安、电力、统计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交通运输等领域。
包括税务、海关、物价、外事、水务、市场监管、应急管理、政务服务管理、社会治理等领域。
包括党建、气象、地震、付费、公积金、广播电视、社会组织等领域。
包括农业、林业、金融、物流、商务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海洋发展等领域。
包括光纤网络、LTE网络、互联网数据中心、云计算和数据中心,物联网、车联网,信息资源等领域。
包括入侵检测、漏洞扫描、病毒防护、平台服务等领域。
包括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领域,请在申报表“申报领域”栏注明。